中安在线客户端讯 为积极响应上级公安机关号召,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近日,肥东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开展无证无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城区主干道、重点路口和人流、车流聚集区域,民警、辅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摩无牌、无证、非机动车违规加装、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期间,执勤民警、辅警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向群众讲明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必须上牌持证方可上路,引导群众依规守法骑行,共同维护辖区通行秩序。
警方提醒: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此类车辆必须持有D证、E证或F证。同时,电动摩托车需按规定完成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悬挂号牌的车辆将被依法扣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电动摩托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将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的,将处以300元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将处以3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徐昊 记者 张毅璞)
安徽发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安徽发展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发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8225885531 邮箱 cp55991@163.com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