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在肥举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同堂培训班。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庞梅,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剑华,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郑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唐华军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开班式。
培训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各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各监狱负责同志及刑罚执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培训班传达省领导批示精神和全国同堂培训精神,最高检、司法部有关业务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作了解读,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及省监狱管理局相关庭(部、处)负责同志开展专题辅导。
培训指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是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后又一部规制刑罚执行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我省两件会议纪要,系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确保社区矫正法律规定正确执行,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全省“一盘棋”思想,共同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管理,维护执法司法公平正义,全面提升刑罚执行质效。要强化闭环管控,抓牢抓实社区矫正各环节执法衔接配合,提升跨部门协同工作效能。要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定期协商、情况通报、数据共享等协作机制,深化执法队伍共建,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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