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生态“高颜值”到经济“高价值”的转化路径,依法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的集体林权益,省林业局近日公布《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提出,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探索自留山使用制度改革。到2025年,全省基本形成集体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破解林权碎片化问题,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久不变。我省或将支持林业大县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承包期届满再延包30至70年,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30年以内的,发包方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起算并合理确定延包期限。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合规自愿有偿转让合法林地权益。
探索自留山使用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将自留山林地长期使用权分为使用权和经营权,赋予自留山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权能,完善自留山继承和自愿有偿退出政策,妥善解决自留山确权登记问题。
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方案提出,推动集体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积极支持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拓展林权交易渠道。支持林业大县积极探索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依托省生态产品交易所、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等,拓展社会资本投资林权的渠道。
在林木采伐管理方面,我省将优化林木采伐审批管理,或取消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采伐方式限制,允许各地根据森林经营培育的目标,确定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的参考范围,由林业经营者自主确定采伐年龄。
安徽发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安徽发展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发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8225885531 邮箱 cp559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