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近日,我省推出有关医疗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若干举措,把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作为实现医保助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将充分利用医保政策实现基本医保覆盖全民。其中,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并实现重点群体参保动态全覆盖;统一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待遇倾斜政策,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报销限额。
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的医保参保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分别给予80%~90%、70%~80%、50%的定额资助,确保动态覆盖、应保尽保。
健全完善医保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医疗保障精准帮扶机制,分类健全因病致贫、返贫双预警机制。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较高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参照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定监测标准;对稳定脱贫人口、普通参保人员等,参照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设定监测标准。县级医保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新增达到监测标准的人员信息及时推送同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及时预警,提前介入,跟进落实精准帮扶措施。
优化完善乡村医保经办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并提供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方便农村居民就近看病就医、医保报销。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村级医保服务柜台,鼓励支持将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向村民组延伸,在村民组设立网格员,方便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参保登记、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等高频医保政务服务。(记者 罗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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