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决定实施住宅区、楼宇标准地名电子证照。这意味着今后合肥市区住宅区、楼宇的命名及更名不仅会更加高效便捷,而且有助于变得更加规范科学。
根据最新的通知要求,今后合肥市区范围内(安巢经开区除外)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标准地名实施电子证照。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办理住宅区、楼宇标准地名业务时,可直接在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相应资料,提交申请,无需前往建设局提交材料。审批通过后,建设局将在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系统核发《标准地名使用证书》电子证照。
以后,《标准地名使用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可作为办理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推行电子证照后,该局将不再制作和发放纸质标准地名证书。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如需要纸质证书,可自行打印。除了市区外,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和巢湖市(含安巢经开区)可参照执行。(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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