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速差异化收费政策路段有调整
实施路段增至8段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实施我省6项差异化收费政策,将德上高速祁门至皖赣界段、五蒙高速、亳蒙高速板桥集枢纽至立德枢纽段列入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路段,将宁洛高速明光枢纽至皖豫省界段移出实施路段。至此,我省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路段增至8段。
根据《通知》,继续实施我省6项差异化收费政策,包括ETC套装货车支付差异化收费;邮政公益性运邮车辆差异化收费;长江公路大桥公交专线车辆差异化收费;合肥新桥机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我省主要港口和中欧亚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差异化收费;9座(不含9座)以上ETC套装客车差异化收费。
我省高速公路“ETC套装货车支付差异化收费”“9座(不含9座)以上ETC套装客车差异化收费”2项差异化收费政策暂定执行期限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经综合评估,对实施路段予以优化调整。实施路段所有安装ETC套装货车和9座(不含9座)以上ETC套装客车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其他省内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九五折优惠。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差异化收费政策路段中宁洛高速安徽段目前正在逐段推进改扩建工作,改扩建期间路段通行能力下降,无法承载差异化收费政策引流车辆;与之平行的五蒙高速和亳蒙高速已于近两年陆续建成通车,目前车流量并未达到设计流量。基于以上考虑,将宁洛高速明光枢纽至皖豫省界段调整为五蒙高速和亳蒙高速板桥集枢纽至立德枢纽段。德上高速祁门至皖赣界段已于2025年建成通车,将其加入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路段中,至此,德上高速安徽段全线均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
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期暂定3年,期满前将综合评估实施效果和路网流量变化,根据评估结果优化调整差异化收费政策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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