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车辆两类重点资产管理,“双管齐下”提升资产效益。
据悉,在出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项管理办法,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省财政厅聚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重点领域,制订涵盖省级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房屋、车辆资产管理办法,强调制度要求、职责分工等,确保重点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规范资产管理流程方面,房屋和车辆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要求进一步明确,确保了重点资产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做好房屋资产的权证管理、盘点核算及车辆资产的编制落实、标准执行等工作,提升资产管理水平。释放资产使用效能方面,要求及时收回低效闲置房屋资产,确保资产充分流转,避免浪费;倡导绿色公务出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充分运用省政府公物仓等平台,激活存量资产价值,实现资产的高效利用和节约化管理。(记者 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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