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全国3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全国59名检察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我省检察机关1集体、2个人名列其中。
此次表彰面向的是近年来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省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的是望江县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的是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五检察部主任汤恒明,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陈磊。(记者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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